close



不管是好看的書 or 劇集 (通常是日劇..也不知道為什麼從來沒嘗試過韓劇)

我總是會 lag 個好一陣子才加入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去年12月的某個星期日夜晚 賴筆兒突然用pps點選了一部電影叫做 "龍紋身的女孩"

他說這片據說還蠻好看的樣子 (其實在這之前 壓根兒沒聽過這部電影 真是孤陋寡聞吶我)




在看得同時 我還一邊在做摺衣服之類的雜事 → 就是沒有很專心在看的意思

有一個很神奇的地方is~ 劇裡人物的對話竟然不是英文發音的欸 @@

雖然...老娘的英文不太好 但...多少還是可以感覺得出來這樣 

事後翻閱小說得知故事的場景在瑞典 所以我想電影裡的發音應該是瑞典話吧~




看了二十多分鐘還是半個小時有了吧 (有點記不太清楚) 大概知道劇情主軸 is~

男主角 - 麥可.布隆維斯特是個落魄的記者 女主角 - 莉絲.莎蘭德是個無敵厲害的駭客 

然後麥可被一個老人委託尋找一個對他很重要但卻離奇失蹤的女孩~




感覺起來像是個很引人入勝的故事 但是~ 你也知道... 

沒有花個銀子進電影院觀賞 而是坐在自個兒家中看不是所謂正版電影的後果就是~

對... 字幕翻譯得五告爛的爛 (撇開畫質很糟不講) 光是這一點就足以讓我看到快要抓狂

當畫面已經跳到不知哪兒去了 然後字幕才默默的出現一下子又很快跳到下一句是哪招 = =?




緊接著登場的故事情節 (或許有人沒有看過..我還是不要聲張出來好了) 讓我看了異常地難受

所以我決定在衣服摺完並且將它們歸位之後要來去洗個澡 → 意思就是看不下去 + 不想看了




當我洗完澡出來之後~ 看到賴筆兒不知怎的關掉了剛剛在看的電影 正很起勁的打起了電動

我隨口問了一下他怎麼沒繼續看了 他回答我說感覺很悶所以關掉了




看到這邊大家可能會覺得我未免也鋪陳了太久 然後又一直還沒講出個所以然來...!?

好嘛 就快要說到了咩 再忍耐一下下每 @@




隔一天上班 休息的閒暇時刻 我突然想起了前一晚的女孩 所以我就稍微 google 一下

然後有很多網頁跑出來 然後我知道了原來是暢銷小說改編的電影 然後看到大家都很推薦 

然後就挑起了好奇心 然後當天晚上回家我就接續著把它給看完 然後還跑去書局買了小說




然後... 我想告訴大家的其實是: 

這一切都是因為賴筆兒的無心插柳柳澄汁~ 造成了我連看3本精彩小說的後果




事後跟他說我自己已經低調地把龍紋身的女孩看完之後 還心血來潮跑去買了本小說

他還覺得我很莫名奇妙 更莫名奇妙的是..一直到今天他還沒把電影看完欸 更遑論是小說了

他說他沒時間 可是他都很悠閒的在打電動不然就在看布布啊 (刀龍傳說也太多集吧 = =)

大概是這類的故事 外加一本比一本厚的小說實在引不起他的興趣吧 




因為已經看過系列一的女孩 也知道了很爆炸性的結局 

即使根本不太了解故事中間解謎的細節 (電影的前面一半根本就是在亂看) 

所以... 「千禧系列」三部曲小說的閱讀~ 

我選擇從玩火的女孩開始 依序再來是直搗蜂窩的女孩 最後才是龍紋身的女孩






是說我很自作聰明的一本一本買 明明三本一起買有更低拆扣的啊啊啊 ~.~" (懊惱)

當初怕踩到地雷 想說... 萬一是很難看的系列小說就算了






而且還是厚到不像話 (一集比一集厚~詳情請見上圖) 的書~

然後又一次買了三本 那我鐵定會羞愧到想跳港的吶

事後證明我本人真的是個想很多的孩子 明明就好看的很 (好看到連第一集都忍不住買了欸)






前兩天才看完~ 這一集對我來說還處於熱騰騰的狀態 (修唷)

即便早就知道結局 卻絲毫不影響那種細細的從頭到尾欣賞整個故事的滿足感悠~




故事末~ 布隆維斯特重新掌握了明確事證並集結成書 用以揭發貪腐的企業家 - 溫納斯壯

那本書的獻詞是這樣寫的:
給莎莉,謝謝她讓我了解高爾夫球運動的好處。

作者 (史迪格.拉森)神來一筆的幽了一默 讓人會心一笑 實在太棒了嘛他!!






看到書名的時候 不知道為什麼腦海裡一直浮出 "賣火柴的小女孩" 這幾個字 HaHa

在續集裡 作者帶領著我們深入整個人都像是個謎團的莎蘭德~不為人知的過往

黑暗的童年以及長年遭受到社會不公平的暴力對待 然後我們就會知道...

其實書名和女孩在成長過程中所犯下的那件 "天大惡行" 有所關聯~~




看完了系列一的電影~ 之後才開始接觸小說 

所以總是很自然地把電影中莎蘭德的長相 投射到小說裡邊的想像畫面






這個獨一無二的角色 (成年後) 相中右邊這位氣質獨樹一格的演員來詮釋 

整個就是恰如其分的將將好吶~ 選角選得很棒欸~~!




啊呣勾男主角就真的是遜掉了 (因為實在太遜 所以就不貼照片上來 @@) 

雖然說已經是位大叔 但帥度至少應該要有皮爾斯布洛斯南的那種程度才對啊啊啊..?!!

總之電影裡的小偵探布隆維斯特是那種不帥到令人傻眼的境界就對了






系列三裡的女孩決定火力全開的對摧毀她前半生的始作俑者展開一連串的反擊行動:

包括了一群令人作嘔的秘密警察和相互串通的精神科醫師 以及企圖cover事實真相的所有人

ps.在這一集裡 我特別喜歡莎蘭德的前監護人 - 潘格蘭律師這個角色




千禧三部曲來到了最終章 善惡到頭終有報~我始終是這麼深信著的

莎蘭德在法庭上獲得了正義的平反也還回了屬於她的一切權利 (真的是大快人心吶   )




基本上 沒有按照出版順序的來閱讀這個系列的小說應該是沒什麼關係 

不過還是建議讀系列三之前先了解女孩為什麼要玩火的前因後果 才不會有點不知所以然這樣




如果大家和我一樣 除了上班下班 閒瑕時間~ 除了看看電視 不然就點開臉書餵餵魚之外 

聽我的勸~這幾本書可以拿來好好地消磨一下時間吶 (重點是它們還很精彩 又很好看耶!!) 




如果你想看 本人還提供好書外借服務吶  @@ (不過請跟我有點熟識 不然我會害羞來著) 

但是之前外借的讀者並沒有好好的愛惜我的書 T_T 讓我有點杜爛 

所以要再出借~請保證你是個憐香惜書的好孩子 不然還回來的時候我會想抱著書本落淚的呀






昨晚在家裡吃飯配新聞時~ 看到賴撫直播蘇衝衝先生

正在胡亂撒一些關於要讓台灣成為一個怎樣又怎樣的國家之類的謊言 

靠北~!! 什麼跟什麼啊 政客真是令人不悅 = = 看不到15秒就立刻轉台




然後

另一台在報導著~ 一則關於國二女學生的不幸消息 

too  bad  也太令人難過了 只好又默默地轉台




心得:

中華民國政府說也奇怪~ 有事沒事就在那邊釋出一些無謂的口號

但是實際上真有哪些作為呢呢呢..? 可能要博杯問一下才會知道了吧

之前... 還為了到底要不要廢除死刑 在那邊吵得不開交 什麼人權不人權的




說到這個... 無疑地就令人莫名的火大起來 

當一個不把別人性命好好看待而殘忍殺害的東西 試問~到底是要和牠們講哪門子人權蛤???

(最看不下去的 就是那種酒駕撞人致死和性侵犯)




關於這兩天的社會新聞的頭條 真的很搞不懂政府相關單位是在衝啥毀

一個性侵犯~重點還有累犯的記錄 憑什麼假釋~憑什麼憑什麼憑什麼... (整個也太令人氣憤)

被害者已經慘死了 然後再來拿來被媒體大作文章 大家責怪來責怪去...  ... 

加害人真的有反省嗎 政府相關制度會有實質的修正嗎 (答案每個人心裡自有定見)




最後

讓我們回到和女孩系列相關的話題 系列一的書裡將這些數據放在各篇章節的開頭:

“瑞典有百分之十八的女性曾遭男性威協”;
  
 “瑞典有百分之四十六的女性曾遭男人暴力對待”;
  
  “瑞典有百分之十三的女性曾遭性伴侣之外的人嚴重性侵害”;
  
   “瑞典有百分之九十二曾遭受性侵犯的女性並未在暴力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報警”。




故事裡的女主角 - 莎蘭德曾經遭遇到令人不忍的對待 

外表看起來纖細瘦弱的她 性格卻比誰都強硬 絕不允許自己受欺伍而未使對方付出代價




以下是摘錄小說部分原文:

尼斯.艾瑞克.畢爾曼律師放下手中的咖啡杯,
透過赫敦咖啡館的窗子看著史都爾廣場上的人潮。
行人一一從他眼前經過,川流不息,他卻一個也沒看進眼裡。

他在想著莉絲.莎蘭德。他經常會想到莎蘭德。
每次想到她總是怒火中燒。

莎蘭德毀了他,他絕對忘不了。她取得掌控權,羞辱他,虐待他,
還在他身上留下無法抹滅的記號。就在性器上方,面積約莫一本書大小。
她將他銬在床上,向他施虐,在他身上刺了
我是隻有性虐待狂的豬,我是變態,我是強暴犯」等幾個大字。




雖然是不好的示範 但還是很讓人拍案叫絕的激賞~ 

當然囉 那只是故事情節罷了 大家不要效法噢!



根據可靠的消息來源指出 千禧系列的小說預計會推出個10集

但是史迪格.拉森從2001年開始撰寫這個系列小說 2004年完成三部曲後 

卻意外因為心臟病突發而辭世 所以就只有大家所知道的千禧三部曲醬子而已




連續看完三集這個系列的書之後一整個處於很空虛的狀態 (目前沒有小說可以拿來啃了 T_T)

同時也會有種一直想問~ 然後咧..? 啊然後咧...? 的感覺

Example:

莎蘭德和她的雙胞胎妹妹會相遇嗎~會共同面對什麼事呢? 

莎蘭德再次讓布隆維斯特踏入她的世界 他們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嗎?




倘若作者仍在世~ 接連寫個10本才罷筆 又會有哪些令人著迷的女孩陸續和我們見面呢?

這些懸著問號的問題... 答案是肯定沒有辦法知曉的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張小依 的頭像
    張小依

    張小依 ❤

    張小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